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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2篇)

时间: 作者:琴心月

工作方案是指针对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制定的具体计划和安排,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达成目标。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任务的性质、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工作方案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或达成某个目标而规划的一种详细计划,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协调能力。我想我们需要编写一份较为完美的工作方案了。为了编写一份较为完美的工作方案,我们需要对目标和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简称文化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地区文化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考点、考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防疫物资准备工作及防疫方案落实情况,指导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对身体异常考生、工作人员的监测、处置工作。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应对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大考。各盟市由当地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文化考试相关事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紧密衔接,确立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第四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技能培训,负责向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知识,指导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开通考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驻点指导,负责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宣传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的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公安部门做好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高考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往返考点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条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定文化考试防疫组考实施方案和预案,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制定防疫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考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第七条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涉考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过程中正常需要的涉考工作人员、组考经费、必要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能够到位。

第八条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遴选的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盟市,由所属单位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于考试前一天报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供由所属单位出具的考前14天健康监测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由考点与工作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时,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第十条加强考生身体健康监测,原则上考生于考前14天起不得离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核酸检测,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自考前14天开始至考试结束,自行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健康状况申报表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交由工作人员检查并留存。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报告考点。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最晚在考试前一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要加强考生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前往考点。

第十二条考生凭居住地“健康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化考试通知单进入考点,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考试纪律和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大门外逗留。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必须接受两次体温检测,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第十四条对在考前14天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按规定及时就医,确诊不是新冠肺炎感染的考生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确诊感染的考生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救治。

第十五条考点按有关规定须配备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包括红外成像仪、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一次医用手套及应急药品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人员每人配发10个。

第十六条在考点、考场入口处等场所放置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七条对考场、考务办公室等场所保持随时通风,每天中午及下午考试结束后对上述场所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拖布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通风时要首选自然通风,考务办公室、考场等场所每天要尽可能开门、开窗通风换气或加大新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务必注意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安全,必要时使用化学消毒剂处理或者紫外线消毒。同时尽量不要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至室外。

第十九条对楼道、地面、墙面以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车辆、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扩音器麦克风等部位要随时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要采取有效方式,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考试和评卷开始前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进行消毒,同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十条对电脑键盘和鼠标、测距仪、计时仪、摄像机、和体育器材等精密仪器设备,用75%医用酒精或消毒湿巾清洁擦拭消毒(不同人员使用前后均需消毒)。

第二十一条在考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观察室、考务办公室外等重点位置,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

第二十二条建议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有“防疫物资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

第二十三条对于低风险地区的考点,考前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可酌情适当增加考场通风换气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对于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点,除按低风险地区要求彻底清洁消毒通风外,考生入场后,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每科考试前后做好地面、桌面等清洁消毒。

第二十四条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在各考点设置如下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

(一)等候区。

在考点查验测温区入口前,设置等候监测区,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具体数量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考生进入考点前,依次在黄线位置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进。

(二)消毒区。

在考点入口处设置鞋底和手部消毒区。鞋底消毒装置分为两层,下层为防水层,可用塑料膜等防水材料制作,上层为保水层,可用吸水性较强的地毯织物或海绵材料制作。使用时将浓度适合的消毒液喷洒在上层,使鞋底在走过消毒区域时,粘上消毒液,以达到消毒效果。具体尺寸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建议宽1米、长1.5米左右。手部消毒采用常规的凝胶消毒液或浓度75%的医用酒精,对于酒精过敏的考生,可采用不含醇类凝胶消毒液。消毒用品要同时放置多种,由考生自主选择使用。

(三)测温区。

消毒区通过后设置测温区,测温区可根据实际设置若干个通道,通道间距1米以上,测温区由工作人员使用手持红外线测温枪或安装布置红外成像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

(四)复查区。

在测温区旁边设置复查区,如发现体温监测异常考生,马上转移到复查区进行进一步监测,并根据复检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该区域空间要相对封闭,由专业医护人员值守。

(五)观察区。

在复查区发现体温异常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观察区应设置在离考点较近,有隔离条件,并设置桌椅床铺、简单医疗器械等设备设施。观察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六)验证区。

体温测量正常进入考点前,考生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人脸识别区域要按规定正确设置,未识别考生和识别通过的考生要形成物理隔离状态。验证时,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人脸识别设备应根据考生人数配备,确保能在考前验证完毕,每两个人脸识别设备间要保持1米距离。验证时,原则上要求人与人周围间隔1米距离,不聚集交谈,不肢体接触。

(七)考务监测区。

在进入考务办公室或考务办公室内设置考务监测区,所有工作人员每场考试前须在考务监测区由医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第二十五条等候区保卫疏导人员不得少于2人;体温监测区,每个通道不得少于1人;复查区至少要有2名专业医护人员,1名负责复测温度,1名负责辅助或引导体温异常考生前往观察区;观察区不能少于1名医师;验证区要按每台设备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各楼层必须配备专门的考场消毒人员若干,以保证按时消毒、开窗通风及关闭考场。

第二十六条考试前,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提前对考生、家长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七条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或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将相关宣传知识发送给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增强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八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防护工作,正确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考前要尽量取消外出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不与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患者接触,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接触。

第二十九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前往或离开考点途中防护工作,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专门接送车等到达考点,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和个人卫生。

第三十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时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到达楼内进入考场时,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第三十二条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

第三十四条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第三十五条对监考员的培训要安排在空间充裕、通风良好、卫生清洁的大型会议室或教室进行,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试期间,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第三十六条全员实施身体健康监测。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对于异常情况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第三十八条对于考生、涉考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对考生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第三十九条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由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入。

第四十条对低风险地区(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病例的地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第四十一条各考点要预留足够数量的备用考场,原则上50个考场以下的考点,至少预留出3个以上备用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考点,至少预留出5个以上备用考场。各地原则上应安排一个备用考点。

第四十二条每个考点要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考场,用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条件的考生单独隔离考试。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建议考生佩戴口罩。

第四十一条按照本防控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第四十二条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高考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点。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第四十三条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各考点可在每科开考前一个半小时开始有序地组织考生进入考点,考生进(退)考场、如厕时要拉开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不同考场的考生尽量错时离开考场,有序安排考生离开考点。

第四十四条在考点门口设置数量足够的手持式测温枪,超过100人的考点可在门口设置免接触式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或搭建配备红外成像测温仪的公共热感应通道,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人员不允许其进入考点。

第四十五条体温检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第四十六条在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七条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第四十八条每科考试结束,各地必须逐级报告当科考试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有事报情节,无事报平安。紧急情况要随时逐级上报。

第四十九条答卷回收现场要保证空间充裕,尽量减小人员密度,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第五十条回收的试卷要做好消毒工作。

第五十一条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复检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在考前由考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演练和应急情况处置演练,以检查方案的完备性和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第五十三条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立即上报考点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对前期活动场地立即进行严格消毒。

第五十四条考点工作人员要加强考生及其他考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如果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包括同场考试、同工作场地、同吃、同住、同行者,并安排密切接触者在考点所在地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第五十五条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__〕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1.制定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_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1)学校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信息排查上报组。

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职责:根据县教育局要求,排查全校师生情况;做好日报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组员:_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的上级政策、公告、卫生健康教育资料、生活提示和防控要求;做好防控的相关工作宣传。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及时统计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情况;负责紧急物资的采办工作;做好防控物资发放工作。

(5)课业指导组。

组长:

组员:_、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线上课业辅导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学生在家学习活动指导。

(6)环境消杀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做好校园(包括学校食堂)消毒杀菌等校园疫情防范工作。

6.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班级群等平台渠道,及时向师生员工和家长发布相关通知和生活提示,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加大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师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劝诫师生、家长少外出尽量不外出,不参加集会,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外出要戴口罩,勤洗手,发现咳嗽、打喷嚏或发热症状应及时就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校师生员工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牢固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此次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坚决摒弃任何侥幸心理,确保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2.强化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处置。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所在街道、社区及区健、疾控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疫情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快速有序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3.规范信息公布,确保教育稳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以权威部门发布为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营造健康舆论氛围。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宣传、防治等资料由学校宣传教育组统一发布。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7月3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7月6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考点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____年高考和中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____县疾控中心20____年中高考期间新冠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我校考点发生的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____高考期间防疫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为保障我校20____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安全,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成立____一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

(二)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__。

______:负责南校区考点。

______:负责北校区考点。

三、重点工作。

(一)考前培训、演练。

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点规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北校考点设3个备用隔离考场,南校考点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备用隔离考场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按照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要求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__。

4.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考点入口处和每个楼层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5.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若干。

6.考场内设置要求。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畅通。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入考点、考场。

1.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有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二次复测。仍不合格的,采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测量,还是异常的,经考点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疫情研判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2.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因我县处于低风险地区,故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和操作违禁品检查的监考教师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家长学校工作成果显著,在实践中也摸索到了一些规律。家长学校是全民终身学习的一种实现形式,特别是对提高全民学习意识,建立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了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家长学校进行实践研究,探索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的规律,以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为使全县家教事业深入发展,团县委从县情实际出发,实现自立创新,为办好具有特色的家长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立足创新,求真务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全县家长学校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家长综合素质,提升家教整体水准,同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根据县城内和各乡镇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和指导经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指导运行。

2、指导家长学校以读本为本,在普及家教知识的基础上,使广大家长更新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法,提高家教能力。

3、通过培训和实践,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项工作在由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由团县委学校部和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组组织实施。指导组由团县委书记于丽荣、副书记庞威和教育局主管领导牵头,下设指导组办公室,委派团县委学校部部长和教育局教育股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此项实验工作纳入团县委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抓好。

各实验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和科学管理。

2、做好家长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1)抓好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培训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要选聘学校领导和教师、"五老"及专业人士为家长学校教师,经过系统提高,承担家长学校教学任务。

(3)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家长学校要有工作计划和教育计划。使用省编家长学校通用教材,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

(4)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家长学校日常的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特别要建立科学管理和评估制度,保证家长学校工作的科学、系统、规范。

(5)各家长学校都要开设教学场所,有专用教学设备,选配专人负责管理,选配专人管理家长学校的全面工作。

3、随时沟通上下互动。

团县委学校部随时汇报请示领导组,得到及时指导。并有计划的到各家长学校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传递经验。各家长学校要定期向指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是一个立体化的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长的世界观、道德观和家庭环境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家长教育方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子女的教育。为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现代家教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使我社区学校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年度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区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校长:马强。

副校长:丁海毅。

成员:马波(负责具体工作)。

二、家长学校主要措施:

3、定期召开家长会议,让家长了解教育信息以及教育方法;。

4、动员家长撰写家庭教育论文,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努力调高家长素质;。

5、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设立“家长学校”网站,使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受教育。

三、家长学校的具体要求。

3、加强社区家长学校班主任工作,努力提高班主任素质。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理论知识,研究家长学校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学期末召开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四、参加对象。

1、举办第一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五、六年级家长;。

2、举办第二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三、四年级家长;。

3、举办第三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一、二年级家长。

五、教学内容。

1、以《小学生家长手册》为主要材料。

第一讲:让天下家长俱欢颜。

第二讲:让孩子拥有成功的学校生活。(一小校长主讲)。

第三讲:让孩子拥有幸福的人生。(一小教师主讲)。

第四讲:孩子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一小教师主讲)。

第五讲:让孩子做一个受欢迎的人。(一小教师主讲)。

第六讲:让孩子平安,家庭快乐。(一小教师主讲)。

第七讲:增进彼此感情,让家庭更和睦。(一小教师主讲)。

第八讲:孩子眼中的父母。(一小教师主讲)。

2、根据学校实际补充教材。

(1)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家长。

(2)适应时代需要,转变家教观念。

(3)加强自身修养,搞好家庭教育。

(4)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

3、采用讲座、走访、问卷、经验交流会、描绘等形式进行教学。

六、授课方式。

毅采用集中讲座的形式为主。

七、授课地点。

富兴社区党员活动室。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号)、《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绍市防控办〔2020〕21号)要求,结合诸暨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

计划。

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绍兴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绍兴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绍兴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绍兴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长春及九台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镇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要以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创新基层组织活动方式,更好地发挥全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推进民生工作。

二、总体目标。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做好服务民生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体现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保障民生工作开展。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为扎实推进民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基本任务。

1、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党组织要建立“服务民生工作站”,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开展服务民生工作的具体工作,站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镇党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李成友同志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赵振江、副镇长王影两名领导具体负责,成员由组织、宣传、团委、妇联、及相关的各站办所、各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实行党委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承包责任制。我镇党委要认真覆行服务民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的职能。各站办所、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民生工作,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活动。

2、完善工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两次办结制、服务代理(办)制、情况报告制、信息沟通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以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作用。要突出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贯彻落实。

3、总体动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作用,注重整合服务民生的党内资源、社会资源、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和其他物质资源,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要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服务民生工作开展。

四、主要工作。

1、组织制定服务民生工作计划。首先搞好民生状况和工作情况调查,从实际出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民生工作。各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本村服务民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机关各站办所、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服务民生活动做出具体安排。特别要在春节期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集中行动安排部署,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开局。

2、做好服务民生宣传及信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民生工作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常了解掌握群众关于民生的意见和要求,畅通基层群众表达意愿渠道,沟通反馈民生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民生工作有效落实。

3、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眼便民、利民、安民、乐民,协调、支持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医疗、托幼、养老、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网点、服务设施。组织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群众解决申请创业扶助资金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帮助解决家庭邻里纠纷、环境卫生、就医用药、青少年教育培养和水电暖故障排除等问题。

4、组织搞好群众需要的各种培训。根据农民增收致富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平台作用,组织做好各种培训工作。根据群众需要搞好各种专业技能、科技知识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工作,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民就业创收。建立劳务输出服务平台。

5、组织做好群众需求的咨询服务工作。镇党委建立热线服务电话,,由党办秘书孙秉杰同志具体负责。各站所、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咨询服务平台,通过咨询服务活动日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民生工作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提供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税务、工商等方面的信息及办事流程咨询服务,提供农民工工资、拆迁补偿、工伤仲裁等维权咨询服务。

6、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组织搞好基层文化陈地和文体设施建设,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农家书屋、农民夜校等陈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体活动进村屯,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具体安排。

1、搞好工作动员。镇党委按照市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会后各村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及党员支部大会搞好工作安排布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服务民生工作站”,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站长由党组织书记兼任,抓紧落实办公场地,健全配套设施,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土们岭村、半拉山村、南苇村示范点建设。此项工作在1月22日前完成并上报镇党委。

2、组织挂牌。镇党委将在1月23日前为各村党支部服务民生工作站挂牌,实行公开服务。

3、全面推开。镇党委要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同时,同步启动和推进面上的各项工作,尽快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的全覆盖。

4、集中开展春节期间服务民生工作。镇党委将按照制定的《服务民生工作集中行动计划》,集中开展好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动计划,于1月22日前上报镇党委。

5、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从2月中旬到3月中旬,镇党委要认真总结示范点工作经验,并于3月20日前开好现场经验交流会、观摩会,推广经验,推进工作落实。

6、组织开展“回头看”。3月下旬到4月初,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做到“五看”:一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二看软件、硬件建设是否完善,经费保障是否有力,能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三看“两节”期间集中开展的服务民生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群众是否满意,社会是否认可;四是看活动是否经常开展,服务民生各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五看制度机制是否健全,能否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7、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总结完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逐步形成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作用。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要做到五有:有组织网络、有活动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服务内容、有工作制度。把民生工作纳入全镇农村目标考核内容,保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坚持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民生工作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开展服务民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顺畅的服务民生工作机制。

3、搞好督导,抓好落实。镇党委依据各单位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及时分析和通报有关情况。每年将对各单位服务民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工作联系点,搞好调研工作,推动全镇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发挥作用。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的春节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春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14多亿人心。为更好地帮助姚王初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心理问题的师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全校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教育局有关要求,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强调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积极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在疫情爆发期间的疾病抵抗力。积极心态可以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 加强管理,分层疏导。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姚王初中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专门组建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组成的心理干预业务小组,有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在班主任的工作中大力开展班级群的心理疏导活动,转发各项疫情相关报道以及防护措施。做好家校合作,掌握学生和家长的心理状态。

2、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学校公众号、班级群发布消息以相关管理措施,传达上级文件及积极科学防护的文章,正面引导,避免恐慌,进行有效的积极情绪疏通与管理。

3、丰富居家活动,科学对待疫情。

学校倡导开展丰富的居家活动。倡导家庭式锻炼,学生可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锻炼,强健身体舒展心情。倡导学生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线上组织学生统一观看影视作品,进行观后感交流。开展组织学生读书活动,书写阅读笔记或读后感。

4、培养学生的正确的亲情观。倡导在家与家长共同做家务,学会沟通,学会理解。

5、学校针对初三学生的学情情况,建立初三学生群,教师群,进行线上教学,保证学生的有效指导,疏导学生心理。确保初三学生家长避免急躁情绪。

6、开通我校兼职心理教师的辅导电话和微信。方便学生和家长及时将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7、增强学校值班制度。每天学校都有值班教师,如学生或家长遇到问题也可拨打学校的值班电话。进行咨询。

8、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全天电话开通。无论是初三学生家长中考的问题还是其他学年的学生家长的问题,学校都会大力配合,协助解决问题。

9、联防联控、家校合力。

每天班任积极进行科学防护宣传,信息排查,学习指导,掌握学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学生可以在线与班任交流沟通,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学生进行积极自我暗示,坚定信念。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司实际,针对我司复工情况,做到防控工作有预案、有举措,有效防止疫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对异常者做好登记,如有发热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医护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1.所有员工从2020年2月3日起每天填报体温检测结果,上下午各一次共两次,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每天下班前提交《员工春节返xx情况调查表》(各部门负责人检查员工返xx时间证明材料)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给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员工春节返xx情况调查表》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统计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名单,提交给信息部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数据处理,确保只有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才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厂区。

3.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要求其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复工凭证。

(二)严格管控员工进出厂区。

(三)严格执行进出厂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保安组负责检查监督。

(四)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调配和使用管理。积极寻求物资支援,尽量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物(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严格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的调配实施实名限量登记管理,切实保障防控物资用到有需要的地方上。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负责。

(五)加强对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物表的消毒工作,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每天对电梯上下午各消毒1次,在公共洗手池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六)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内务卫生清理和日常通风换气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和通风要求。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

(七)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服务。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八)加强对员工回流情况的排查统计,每天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由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负责。

在复工后,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1.继续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严控进厂人员管理。必要时组织体温监测监控小组成员在厂区大门协助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防控管理、登记追踪。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确保体温低于37.3度,并佩带口罩方可进入厂区。由保安组负责,其它部门协助。

2.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制度,工作日期间以部门为单位每天进行2次(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检测和记录。由体温监测监控小组负责。

3.严格加强宿舍管理,所有回宿舍的员工需提前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及健康检查,内宿人员在检查无异常后需在保安员陪同下搬迁至外宿,并做好入住信息登记。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保安员协助。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饭堂用餐,统一由饭堂组根据每天的报餐人数做成单独的快餐,配送到各个部门办公区域,全体员工在各自的办公区域内用餐。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5.严格执行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尤其是办公区域的餐厨垃圾,每个办公区域设定餐厨垃圾收集点,在用餐时间结束后马上清理,保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定废弃口罩收集点,并每天清理。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6.加强健康宣传,通过邮件、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员工宣防治新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由防控信息宣导小组负责。

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为推动xxx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提升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水平,决定成立xx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好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公众号、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官方信息,让广大干部职工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政策解释。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政策的答疑解惑。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听取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大家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近期省外尤其是重点疫区来赣、返赣人员情况。

三、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省管局当前服务保障工作实际,主要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控。对进入集中办公区和重点住宅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重点加强办公区来访人员把控并进行体温测量,有情况及时联系防疫部门处置。疫情防控期间,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的会议外,会议中心暂停承接其他厅局举办的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做好重点区域消杀。对省级集中办公区和重点住宅区的公共部分及经营场所,包括大厅、走廊、会场、食堂、卫生间、电梯间、出入联系处等,开展一次全面消杀;对在疫区执行保障任务后返回的公务用车,及时进行消杀,减轻病毒感染风险。

(三)抓好餐饮防控。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号令,疫情传播高风险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取消机关食堂自助餐模式,采取快餐盒分餐制的模式提供保障。

(四)停止部分重点区域对外经营。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自即日起,前湖酒店、玉泉岛酒店、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北苑宾馆、盛伟驿站、会议中心餐厅以保障内部需求为主,停止对外经营。

(五)强化幼儿保教防控。局属各保育院要主动对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前谋划、超前部署,根据幼儿教育工作特点,制定开学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自身防控。加强对服务保障人员疫情的监测,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要暂时回家留观。加强服务保障人员卫生防护,工作时着工作服,注意仪表仪容和个人卫生,按规定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四、强化工作落实。

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责,指定专人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其中:办公区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由局保卫处牵头,各办公区服务中心配合制定落实;餐饮保障防控工作方案由卧龙路中心牵头,其他有关中心配合制定落实;住宅区防控工作方案由前湖中心牵头,玉泉岛中心、住宅区中心配合制定落实;公车保障防控工作方案由公车中心牵头,省政府汽车队配合制定落实;幼儿保教防控工作方案由八一保育院牵头,其他保育院配合制定落实。专项防控工作方案,请各牵头单位在2020年1月29上午12时前完成报送。

落实信息报送。从2020年1月29日起,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每日报告制度。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每天下午17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疫情最新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联络员指定情况请于1月28日上午10时前完成报送。

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统筹做好值班值守,强化重点区域及重点岗位工作安排,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

做好后勤保障。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亟需的口罩、手套、防护镜、测温枪、防护服等物资,由局办公室、服务处、财审处及阳明路中心按照保障需求、特事特办的原则,共同做好数量汇总、物资采购、及时分发,加强废旧防疫物资回收处置监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