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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服务合同(专业15篇)

时间: 作者:笔舞

服务月是社区和组织常见的一种举办活动的形式,旨在鼓励人们参与并提供有益于社会的服务。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与服务月相关的信息和活动,以下是一些有用的资源和链接。

专利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

-----------------------------。

|||||||||||||||。

-----------------------------。

【章名】技术服务合同书。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____。

委托方:___。

(甲方)。

服务方:____。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章名】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ail:。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200年月日

服务方(签章):海洋科学大型仪器区域心。

经办人(签章):

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266071。

地址:青岛市南海路7号。

日期:200年月日

专利申请委托服务合同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合同

受托方:北京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於甲方欲就其____________向中国专利局申请________专利权;

甲方经充分了解後,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定:

1.2乙方指派____________负责上述专利的代理工作;

1.3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2.1甲方权利

2.1.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2.2.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费及超权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3.1乙方权利

3.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3.1.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3.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3.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3.3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条支付基本代理费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於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

3.3.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

3.3.5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後,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

4.1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费用为________,甲方于合同签订後五日内支付;

4.4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後,乙方开始作业;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专利局前,甲方在____日内支付请款单列明的所有费用。

5.5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6.1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机密","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机密标识,或明确告知该资讯是机密资讯,只作参考不写入申请文件字样。

6.2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後,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

6.3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7.3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6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

8.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北京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服务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第五条保密责任。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合同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合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合同阅读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外观拍照制图,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分步骤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专利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元。

五、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24小时内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六、由甲方提供之专利经检索通过后,甲方须在_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办理专利申请。

七、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八、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专利服务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v^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专利权转让服务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利权转让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科研合字(20)第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技术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八、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受让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服务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利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真实的技术交底资料及相关技术信息。

2、全面配合乙方提出的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各项工作。因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不配合或配合不到位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3、按每件发明专利_____元,每件实用新型专利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另外还需缴纳(由乙方代收)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费,包括:_________________专利申请费。

4、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同时,按本条第3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及官费。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及官费,则按每逾期一日,加付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及官费。

1、为甲方撰写符合知识产权局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为甲方申请专利提供科技服务,使甲方申请的发明专利取得受理通知书,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不低于80%。

2、为甲方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严格保密。

3、为甲方实施专利托管服务,免费为乙方办理专利结项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履行协议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约方应该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协议,不申请专利,或自行进行申请,或与其他方合作进行申请,视同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甲方仍必须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向乙方支付费用。

3、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但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或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应向甲方退回的费用,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约束。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合同

本合同于1993年xxxx月xxxx日在xxxxxxxx订立。合同一方为xxxxxxxx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 “甲方”,系指xxxxxxxx,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 “乙方”,系指xxxxxxxx,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xxxxxxxx;

1.6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 “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 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xxxxxx。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xxxxxxxx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xxxxxxxx%,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xxxxxxxxxxxxxxxx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xxxxxxxxxxxxxxxx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xxxxxx。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5.1 技术服务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1.5 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 技术培训

5.2.1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2.2 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 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2.4 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2.5 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 技术资料

6.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xxxxxxxxxxxx交付技术资料。

6.2 xxxxxxxxxxxx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 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 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7.4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7.5 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 技术改进

8.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 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9.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xxxxxxxx%;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xxxxxxxx%;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xxxxxxxx%。

9.5 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xxxxxxxx%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xxxxxxxx%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xxxxxxxx%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0.1 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 侵权

11.1 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 税费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xxxxxxxx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xxx

签约地点:xxxxxxxxx

专利合同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甲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甲方每年派出二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甲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第二条股权比例。

1、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乙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2、甲方以其所持有的---------------专利所有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合营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51%。

3、乙方以货币、实物资产等出资,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确定该资产价值-----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49%。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甲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甲方的许可制造。

4、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甲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湖南(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五条使用费。

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甲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专利使用费。其使用费可以根据该产品的销售情况分期返还,返还比例为甲方年收益的--%。

3、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甲方支付的款额,甲方可派会计师代表甲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甲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4、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人民币按时汇至甲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1、按合营合同,甲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2、甲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专利产品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甲方协商而定。

3、甲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甲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甲方商定。

5、合营公司若需要甲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甲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二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乙方制造的产品。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乙方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后续技术改进及收益归属。

1、对于本专利在合营公司应用后所产生的技术改进,分为微小改进、较大改进与重大改进。

2、对于微小改进,改进技术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公司免费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对于重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专利权人所有,公司需向专利权人支付技术许可费用。

甲方专利权入股合营公司后,甲方不得再自行使用该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也不得另行对外转让该专利,若合营公司向其他公司许可实施该专利,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1、在甲方专利权时效期限内,第三方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异议,并经专利局裁定或法院裁判后该专利确属无效的,不再按本协议前述约定享有权利。

2、若该专利在认定无效后,可认为是一般技术具有使用价值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作方式;若已无技术使用价值,则双方可以解除专利入股合同。

3、对于专利确定无效前,甲方因此而在合营公司获得的各项收益,甲方不再返还合营公司及其他股东。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

1、甲方在合营公司派驻一名董事,一名监事,二名生产技术人员,一名财务管理人员。

2、乙方在新公司派驻二名董事,一名生产技术人员,一名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解散。

1、合营公司解散时,若专利仍在专利权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将该专利权仍转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东有协助义务。

2、合营公司解散时,在公司存续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并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双方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

1)甲方拥有协议项下专利的合法专利权;。

2)甲方保证拥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甲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甲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2、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拥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2)乙方保证提供给合营公司的资产来源真实合法。

第十四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甲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五条合营期限。

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

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十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乙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甲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承诺、保证的行为,即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违约方除应返还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外,还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八条仲裁。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2、合同的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文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发明人。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李瑛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就名称为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其它事项:。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元,实质审查费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元;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元;。

(5)其他费用;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

公司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对方,并办理好合同终止和变更手续,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专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生产加工企业。因生产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中方)编号为发明专利(本编号为中国专利局批准的专利登记号)。但因甲方目前暂时还不能按要求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门是否会批准本产品的生产,因此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签订本“技术转让协议书”。双方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由于甲方总经理到越南工作赶不回来,因此自乙方在协议书上先签字的六十天内,乙方不得与广东省内任何企业签订转让合同。

二、甲方为开发乙方的发明专利产品,需在两个月内完成向地方银行或国外银行借贷50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提供帮助。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同意向甲方提供发明专利书的副本和《关于建立预案的调查研究报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损耗费用。(报告需有汉语、越南语两种版本以便对照,由乙方负责提供)。

四、在协商期间,当双方意见统一后将到公证机关签订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实施。

五、在技术交流完成后,甲方不负责纳税,不承担中间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在协商期间,乙方需在征得了甲方同意的条件下方可到甲方进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担由于考察产生的任何费用。同样,乙方也不承担甲方因到乙方进行谈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在协商期间,乙方有责任交纳每年的专利所有权费用。如果因为没有交纳专利所有权费用而造成技术交流失败,乙方有责任进行补偿;如果因为突发事件造成长期失败,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在协商期间,甲乙双方要保证提供正确的联系地址,不管因何种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实然改变地址和电话,则必须在六个小时内心尽快通知对方。

九、在协商期间,甲方要竭尽全力争取到资金、货款。如果由于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导致协议失败,则所有的损失和联系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

十、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时间为自签订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专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交办的专利申请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专利申请业务,交给乙方撰写申请文件,并由乙方将所有文件准备就绪后以甲方指定的申请人名义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二、甲方交办专利申请业务时,应同时转交以下基本资料:

1、技术背景,或者现有技术;。

2、本专利的先进性,或者对比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

3、产品结构图,或者方法示意图;。

4、实施例;。

5、设计人身份证和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章戳。

乙方收到上述基本资料后,开始撰写和准备申请文件;若甲方无法一次性提供齐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灵活处理。

三、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申请人出具的各种文件传递给甲方;若有需要回复的文件,涉及申请人法律权利的,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各种资料。

2、甲方有权专利申请的最终决定权,乙方仅对甲方负责。

3、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其进展情况。乙方应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4、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办理专利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

5、甲方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由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申请失败,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以确保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10个工作日内撰写好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2、办理提前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请求等相关文件。

3、在申请过程中,甲方有义务解答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在申请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其专利申请相关的问题。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时,乙方有权终止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自甲方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8个月左右,因乙方原因导致该专利未授权的,乙方退还甲方该专利的全部费用(仅限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新申请)。

六、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

实用新型申请每件元,共计件,总费用元。

发明申每件元,共计件,总费用元。

上述费用合计元,已经包含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代理费等授权前的所有费用。授权后另行支付登记费、印花费、首年年费。

(二)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申报之前支付全额的50%,剩余50%款项于甲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毕。

七、特别提醒。

甲方应于每年的申请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该项专利权的专利年费,首年之后的年费由专利权人自行缴纳,否则可能导致该项专利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指定联络人:指定联络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合同

合同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目录。

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四条支付条件。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第六条技术资料。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第八条技术改进。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第十条保密。

第十一条侵权。

第十二条税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仲裁。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

附件三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

附件四出让方查账的内容和方法。

附件五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附件六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

附件七产品考核验收办法。

本合同于年__月__日在____订立。合同一方为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甲方”,系指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乙方”,系指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

1.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某某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月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某某%,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某某某某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某某某某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5.1技术服务。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1.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1.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技术培训。

5.2.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2.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2.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

6.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__交付技术资料。

6.2__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7.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7.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技术改进。

8.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9.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某%;。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某%;。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某%。

9.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某%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某%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某%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侵权。

11.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税费。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仲裁。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某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___代表:___。